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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关于印发《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》的通知

    2015-12-29

    各省、、、、自治区、、直辖市环境保护厅(局),,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,,,解放军环境保护局,,,,辽河凌河保护区管理局,,机关各部门,,,各派出机构、、直属单位:

      为保障环境监测数据真实准确,,依法查处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,,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和《生态监测网络建设方案》(国办发〔2015〕56号)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,我部组织制定了《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》,,现予以印发,,,请遵照执行。。

      附件:

      环境保护部

      2015年12月28日

     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5年12月29日印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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